谈谈大众文化的二重性(1 / 1)

当前大众消费文化的流行,是一个值得我们关注和认真对待的现象。网络博客文化的兴起,电子游戏的流行,使成千上万的青少年,迷恋网络;“超级女声”如火如荼的演出,成为一种时尚,吸引了国内外许多人的目光; “韩流”滚滚, 《大长今》夜夜播送,抓住了许多观众的心,流泪和欢笑都是为了那个美丽的宫女; 《红楼梦》演员选秀也吸引了不少观众的目光;各种各样的选美比赛更是人潮如涌。用手机发短信成为最新潮的娱乐方式,各种“黄色”“黑色”的段子,似乎成为很多人的生活的必需品。还有所谓的“日常生活审美化”现象,如城市规划、购物中心、街心花园、超级市场、流行歌曲、广告、时装、环境设计、居室装修、小车热、健身房、咖啡厅、茶楼、啤酒馆、旅游热等,更成为人们的生活现实。种种文化现象的出现,是一个社会步入正常态的表现,也是社会安定的表征。但是大众消费文化能不能健康地向前发展,关系到人民群众精神生活的大问题,关系到社会精神文明建设的大问题,关系到党所提倡的“文化产业”能否健康发展的问题。因此我们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不能不面对上述这些现实问题,既要做出负责任的正确分析,又要有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积极引导。

大众消费文化是一种很复杂的事物,概而言之,可以说大众消费文化具有二重性。一重是大众消费文化供群众娱乐、消闲,所谓“悦耳悦目”,并且对社会的经济发展起牵动和支撑的作用;另一重是目前的大众消费文化经过商家的运作,渗入了赚钱的逻辑,于是不能不迎合读者的口味,甚至低级的口味,多数大众消费产品潜藏着消极的、不健康的、甚至有毒的因素,所谓“伤志伤神”,对我们培养高素质的公民产生不利的影响。

我们先来看第一重。

大众消费文化具有娱乐消闲的功能是文艺理论的一个定律,古罗马的理论家贺拉斯说: “如果是一出毫无益处的戏剧,长老的‘百人连’ (百人连为古罗马武装部队的单位——引者)就会把它驱下舞台;如果这出戏毫无趣味,高傲的青年骑士便会掉头不顾。寓教于乐,既劝谕读者,又使他喜爱,才能符合众望。”[9]尽管贺拉斯是古罗马帝国的正统理论家,但他在指出文艺的“劝谕”作用的同时,仍强调“乐”的重要。这个观点也为马克思主义者所接受。恩格斯谈到德国民间故事书的时候说: “民间故事书的使命是使一个农民作完艰苦的日间劳动,在晚上拖着疲乏的身子回来的时候,得到快乐、振奋和慰藉,使他忘却自己的劳累,把他的硗瘠的田地变成馥郁的花园。民间故事书的使命是使一个手工业者的作坊和一个疲惫不堪的学徒的寒伧的楼顶小屋变成一个诗的世界和黄金的宫殿,而把他的矫健的情人形容成美丽的公主。”[10]毛泽东强调文艺是“团结人民、教育人民、打击敌人、消灭敌人的有力武器”,但他也讲文艺的“消愁破闷’的作用。毛泽东的长子毛岸英在朝鲜牺牲后,他强忍着内心的痛苦,十分关心他的失去了丈夫的儿媳刘松林。1959年,刘松林大病,毛泽东写信用李白的诗鼓励她: “你身体是不是好了些?……登高壮观天地间,大江茫茫去不还。黄云万里动风色,白波九道连雪天。这是李白的几句诗。你愁闷时可以看点古典文学,可起消愁破闷的作用。”[11]我长期持这样一个看法,文艺的本质是社会的,但又是审美的;是文化的,但又是娱乐的。战争时期强调文艺是“武器”,是文艺的功能性借用,是可以理解的。这就像我们的牙齿,它的基本功能是咀嚼,但在与敌人进行肉搏时,也可以用它做武器,把敌人的耳朵什么的咬下来,这是功能性借用,完全是可以的。但是,在和平时期,文学艺术,其中也包括现在流行的大众消费文化,则应在注重它的教育功能的同时,十分看重它的审美、娱乐、消闲的功能。

上面是说娱乐消闲作为文艺的和大众消费文化的功能之一是大家的共识,那么为什么现在又要来讨论这个问题呢?这是因为现实生活重新向我们提出这个问题。与过去相比,属于我们自己的时间越来越多,特别是五天工作制的实行,人们除睡觉、吃饭时间之外,除那些特殊的工作族群外,据有的社会调查机构的说法,普通的大众在1个星期里起码也有50个小时的闲暇时间。如何来打发这么多时间,对大家来说成了一个问题。当然,人们可以有各种各样的安排,但通过对文艺的欣赏,特别是对大众消费文化的欣赏,达到娱乐消闲的效果,是许多人的选择。既然是娱乐消闲,大家就愿意看一些通俗的、轻松的、幽默的、有趣味的、甚至微微有点刺激性的东西,而不愿看那些板着面孔教训人的东西,不愿看那些太沉重的东西,也就是很自然的了。我们的文艺是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我们的文化产业也是为人民群众服务的,群众有这种需要,难道我们能让人民群众失望吗?这样大众文艺,包括现今流行的大众消费文化的娱乐消闲功能就更突出了。这个道理周恩来早在1961年就说过:“群众看戏、看电影是要从中得到娱乐和休息。”他还转述朱德的话:“我打了一辈子仗,想看点不打仗的片子。”[12]这个道理,在改革开放后的今天,在群众有了闲暇时间的今天,就更明显不过了。所以,大众消费文化的娱乐和消闲功能的突现,是现实生活的需要,是人民群众的需要。我们没有理由不满足这种需要。

我们说现实生活的需要,还由于在改革开放之后,特别是90年代以后,许多剧团、电影院、期刊、报纸、杂志、出版社等都要自负盈亏,国家不给钱,要自己养活自己,如果还是像以前那样一切都要从属于政治,那么只能演出、放映、刊登、发表、播放教训人的东西,那么群众就不买你的账,你还能像“**”时期那样,让群众走进剧场和电影院,去看那看了无数遍的“样板戏”?这已经做不到了。现在可供群众选择消闲的方式和空间大大扩大了。逛那像画廊一样的商店,看那像商店一样的画廊,出门旅游,看甲A足球联赛,进“迪”厅、“氧”厅,种花养草……干哪样不行,非要看你舞台上的、银幕上的、副刊上的、杂志上的专门想教训人的东西吗?当然,演员们、导演们、编辑们、主编们,所有主持文艺单位又要自负盈亏的领导们,都不傻,为了单位能生存下去,不能不想办法,去迎合群众的口味,尽量通俗一些、轻松一些、幽默一些,搞点有趣味的、有滋味的、有可读性的、有可看性的、甚至微微有点刺激性的东西给大家看,这是可以理解的。有人把这种情况说成是“逼良为娼”,这太过分了,我是不同意的。既然你把这些文艺生产单位推向市场,把文化看成一种产业,就必须要给予它生存的空间。如果要它们走老路,这也不准,那也不准,却又不给经济上的支持,那是又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是不可能的事。就是那位古罗马的思想家贺拉斯在提出“寓教于乐”之后,还说了“这样的作品才能让索修斯兄弟赚钱”这样一句话。索修斯两兄弟是古罗马当时著名书商,贺拉斯的“寓教于乐”论就是给他们一条生路。

现在我们的问题已经进了一步, “文化产业”已经在实践过程中。文化的生产和消费成为我们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个组成部分,它可以大大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不但创造精神财富,还可以创造物质财富。2004年张艺谋导演的商业片电影《英雄》,票房、海外音像版权费、国内音像版权费,加上与这部电影有关的广告、小说发行、邮票发行、漫画等,合在一起的收入达到3. 5亿元以上。这个收入不是比多少个工厂、企业的收入多得多吗?而且文化产业的发展具有其他部门的经济所没有的优点,那就是它不会造成生态失衡、环境污染,也不用消耗大量的资源和能源,又能容纳大量的从业人员,这样的“清洁”产业,我们为何不给它以大力的支持呢?更重要的是,文化产业所生产的大众消费文化产品,如果做得好的话,是可以低投入高产出的。一部优秀的受到观众青睐的故事片或电视连续剧,可以抵得上若干个工厂和企业的经济效益。还有一点,一个社会的大众消费文化产品的娱乐消闲功能被突出,所看的东西不是整天让人绷着脸,是这个社会较为平稳的一种表征,是国家领导者有信心的表现,这绝对无损社会领导者和治理者的光辉。

另外,大众消费产品能不能出传世之作呢?我们可以从文学历史发展的角度来考察。从中国文学发展的角度看,通俗的具有较强娱乐消闲功能的文艺作品,在当时与雅文学并不是对立的,而且经过时间的沉淀之后,俗文艺作品也可能变成在文艺史上有着重要地位的雅文学作品。宋词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在宋代,词是配乐歌唱的一种艺术形式,词人写出歌词,歌女配以曲调在酒楼茶馆中歌唱,不论是词人、歌女还是听众,都把词当作娱乐消闲的艺术形式,所以历来都有“诗庄词媚”“诗硬词婉”的说法,也有人说,“词之为体如美人,而诗则壮士也”。所谓“媚”“婉”“美人”等定性语,都说明词在当时的地位与诗相比是很低的,诗是雅文学,是正宗,是“主旋律”,词则是小道,是“薄技”,是俗品,只是娱乐消闲的玩意,只配写些喝酒唱歌、儿女风情、风花雪月、离愁别绪,最高的评价是“诗余”,作者以“资欢”为目的,听众也以“资欢”为目的。总之,诗是“言志”之作, “发乎情,止乎礼义”,以讽喻美刺为传统,词是“艳科”,浸**着享乐意识,词比诗要矮了一大截。苏轼以诗为词,用词体写出“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就为人所不理解,甚至遭到批评,如《后山诗话》云: “退之以文为诗,子瞻以诗为词,如教坊雷大使之舞,虽极天下之工,要非本色。”连苏轼自己的弟子也觉得丢脸。这就像现在某些严肃作家写起通俗小说不被人理解一样。

然而,历史的发展证明了宋词是反映宋代世俗生活的重要作品,从一定意义上看,它比宋诗的地位要高,它已经堂堂正正进入中国古典文学史,是中国古典文学的骄傲,当年的通俗文学转化为今天的文学珍品。还有明清传奇小说,在当时也是娱乐消闲作品,甚至曹雪芹在《红楼梦》中也说,他写此书是让读者“可破一时之闷”,可经过时间的筛选,这些作品中的精品,已成为古典作品中的精华。这就是历史给我们的启示。

所以,我们千万不可看轻今天创作的大众文化中的娱乐消闲作品,我相信今天的大众通俗作品中的精品,在经过历史的沉淀之后,终有一天为后人所重新发现,成为文学史上不朽之作。我认为今天的通俗作品的创作,要提到历史的高度来看。它是当前人民群众的需要,同时它将得到历史的回响。我们必须有这样一种眼光。

现在再讲大众文化的第二重。

我们也不要以为大众消费文化一切都好。大众消费文化不可否认地也有消极的另一重,这就是前面说的,大众消费文化经过商家的运作,渗入赚钱的逻辑,不能不迎合读者的口味,甚至低级的口味,多数大众消费产品潜藏着消极的、不健康的、甚至有毒的因素,对人产生了“伤志伤神”的作用,对我们培养高素质的公民发生不利的影响。

当前通俗文艺作品的创作中,的确存在一个品位高低的问题,是否有文化内涵的问题。目前流行的大众消费文化产品,有的只从赚钱的角度出发,一味迎合读者的低级趣味,色情的、暴力的、歌颂帝王将相的东西到处可见。有的作品大肆宣扬拜物主义、拜金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确有思想毒素,有的甚至是糖衣包裹着的毒药。对此现象如果我们不加以正视和批评,我们就是失责。现在有一种理论,叫“趣味无争辩”,我就喜欢这些趣味的作品,你管得着吗?振振有词。在趣味问题上,我的观点是,趣味是一个悖论。一方面,趣味是无需争辩的。俗话说,“萝卜青菜,各有所爱”,趣味是可以而且应该多样化的。你喜欢爱情片,我喜欢战争片,他喜欢武打片;你喜欢散文小品,我喜欢长篇小说,他喜欢诗歌;你喜欢婉约的,我喜欢豪放的,他喜欢隽永的,这都随便,不必争辩。但另一方面,趣味又是可以争辩的。低级的、黄色的、堕落的、庸俗的趣味,把读者引导到非人的异化的方向去,那么这就要加以批评,不这样做,社会风气就会败坏,人文的、积极的和美好的精神就会丧失,对此我们非争个水落石出不可。我们一定要提倡健康的、美好的趣味,对此我们也非要把道理讲透不可。

恩格斯在谈到德国民间故事书的作用时,不但肯定它的娱乐消闲作用,而且也指出民间故事书还有这样的使命: “同圣经一样培养他的道德感,使他认清自己的力量、自己的权利、自己的自由,激起他的勇气,唤起他对祖国的爱。”恩格斯说得多么好!他认为民间故事书是为了使读者“得到快乐、振奋和慰藉”,他把“快乐”两个字放在前面绝非偶然;但这还不够,故事书还得使人“振奋”,也就是说故事书必须有较高的品位,是鼓舞人的、激励人的、催人向上的;而只有这样有高品位的故事书,才能使人得到“慰藉”,使人获得一个精神家园,这样才能在使人得到快乐的同时,又能培养自己的道德感、力量感,激起争取自由、权利的勇气,以及热爱祖国的感情。我认为恩格斯对德国民间故事书的功能的全面、深刻的论述,完全适用于我们今天对大众消费文化活动的要求。

高品位的追求应该成为一切大众消费文化和一切以娱乐消闲为目的的文艺活动的内在品质。应该认识到,是追求高品位还是迎合低级趣味,关系到对现实和历史是否负责的问题。所谓高品位,按我的理解就是要使作品具有人文主义的、科学精神的、民主精神的和审美关怀的文化内涵。一艘美丽的游船,如果里面没有足够的压舱物,那么它航行起来就要东摇西晃,就有可能翻船。同样,一篇或一部具有娱乐消闲功能的作品,要是没有人文主义、科学精神、民主精神、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等“压舱物”,也是危险的。

“超级女声”的确能提起人们的精神。看,这些女孩子多可爱多美丽多活泼!但“超级女声”如不加以引导,其潜在的那种“一宿成名,一夜致富”的思想,那种不靠艰苦的劳动就获得成功的思想,那种靠偶然的即兴的瞬间表演的投机主义的思想就会在青少年中间发酵,“超级女声”文化就可能变成无文化或负文化,因此“超级女声”活动应该注入积极的健康的文化内涵。“宫廷戏”(如韩剧《大长今》,中国剧《还珠格格》《雍正王朝》等)不能太多。这些戏总是宣扬封建帝王将相的功德和权威,宣扬以帝王的是非为是非,宣扬帝王在上臣民在下的思想,连吃的菜也要以帝王的喜好为标准……这样的大众消费文化要是看多了,在潜移默化中,那种奴才思想,非民主、反民主的思想就可能影响我们的下一代,现代公民素质的培养也就变得很困难了。我们不能不看到,几乎所有的大众消费文化都隐含意识形态,不是这种意识形态,就是那种意识形态。

文化产业在牵动和促进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出现一些问题,属于正常现象,不必大惊小怪。我个人认为禁止不是办法,引导才是办法。我们一定要大力发扬社会主义的先进文化,用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去引导,在娱乐中渗入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不是不可能做到,问题首先是要去做,然后再想怎样去做,想尽一切办法把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渗透进大众消费文化中去,成为其中的精神灵魂。这样大众消费文化就会既“悦耳悦目”,又“悦志悦神”,既有益于我们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精神建设,又能牵动社会经济中文化产业的大发展。

(《和谐社会:社会建设与改革创新——2007学术前沿论丛》下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