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喻,就是根据两类对象某些相同或相似的属性而推出它们可能有其他相同或相似属性的逻辑方法;这样得出来的结论是必然性的,但它是根据事物的某种相同点,用已知的事物说明未知的事物,所以,能起到启发联想和触类旁通的作用。因此,作为一种技巧,比喻在辩论中得到了广泛的运用。
齐国的晏子出使到了楚国,楚王安排酒宴招待晏子。正当他们喝得酒酣耳热的时候,两个武士押着一个囚犯从堂下走过去,楚王看见,就问他们:"那个囚犯犯了什么罪?他是哪里人?”
武士答道:“犯了偷盗罪,是齐国人。”
楚王对晏子说:"原来齐国人惯于偷盗啊!"
晏子离开座位回答说:“我听说,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其叶子的形状虽然相同,但果实味道却不同。今天,我们齐国的百姓在齐国都是安分的良民,而到了楚国却变成了盗贼,可能是楚国的环境适合于培养盗贼吧!"
只一个小小的比喻,就把楚王弄了个灰头土脸,自讨没趣。
用比喻的方式讽刺对方,可使讽刺更加有力,让问题更加尖锐,对方自然措手不及。此论辩术妙就妙在寓讽刺于比喻之中,珠联璧合。并且将复杂的问题简单化,深奥的道理浅显化,抽象的事物具体化。最重要的是讽刺对方时,借用一个比喻,不但能确证自己的命题,还能增加对方反驳的难度,因为,对方除了要反驳你的论题外,还得设法反驳你的比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