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打小报告和暗中揭人隐私,是国人由来已久的两大恶习。农村人彼此之间没有隐私,有点事越是想刻意隐瞒,人家就越爱打听。所谓“隔墙有耳”,是真的有耳。谁家有多少钱,隔壁邻居一清二楚。新婚之夜,连床笫之事都可以公然“偷听”,还有什么事不能打探呢?不过,打探可是打探,公然揭发出来,撕人脸皮,却也不是农村人的习惯。这样做,很伤德,为人不齿。打小报告,是专制统治者的提倡出来的。农村人虽然互相喜欢打探隐私,但把周围人的事向官府告发,即使某些事已经涉及犯法,却一般也不会这样做。统治者多半喜欢利用这样的招数,让底下的人彼此猜忌,私下互相撕咬,方便自己掌控。这一招,属于传统法家的权术。作为法家集大成者的韩非子,在他书里已经有很多的介绍了。
在古代社会,尽管皇帝玩权术,暗中鼓励人们互相揭发,打小报告,像武则天这样的女皇,还肆无忌惮地公然大规模鼓动人们告讦,但是,真正接受一套的,还是些识字的知识人,尤其那些有可能出来做官的人。把别人告下来,自己才能上去。玩的是相互使绊子,抢椅子的游戏。真正的农民,即使知道些事情,让他们去告官,也很难。好些江洋大盗,被朝廷通缉,只要回到了家乡,纵然有高额的悬赏,也很少有人贪图富贵去告发。如果有人真的这样干了,这样的人,在乡里社会一般都待不住。就是知识人,只要身在家乡,多半也会从俗,从众,不会贸然冒乡里之大不韪,公开做举报人。
不过,乡里社会的道德,一般只能维持在熟人社会的圈子里。就跟乡里社会的公益事业一样,只要有乡绅或者精英带头,大家都能做,修桥补路有人出钱,救济穷困人人有份,遇到灾害,甚至瘟疫,也能出来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渡过难关。连年节唱戏闹社火,份子。人人都会出,谁不出,招不起那个骂。断然不会这边大家修了水塘,那边有人破坏;这边补了墙,那边有人挖墙角。只要在熟人社会的圈子里,无论是做好事的公德,还是维护人的“公德”,大家都能遵守。在乡里社会,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的规矩,已经扩大到整个社区。熟人社会,做好事的好处,显而易见,反过来做,也显而易见。至于揭发别人,熟人社会里都沾亲带故,碰了谁,都得罪一堆人,没人能付得起这个成本。所以,公德的遵守,背后有硬性的约束。但是,一旦出了熟人圈子,硬性约束不复存在,“公德”就很难保证了。
逸出乡里社会的游民,从另一个侧面看,就是市民,或者候补市民。在古代社会,人们对于市民的道德,往往不敢恭维。提起坑蒙拐骗之事,似乎都是若辈所为。一个流行的说法是,车船店脚牙,无罪也该杀。即赶车拉车的、船夫、店小二、脚夫、经纪人和中间人,都是坏人。其实这个队伍里,还有衙役,过去一个县城,编制内的衙役固然不多,但跟着起哄的帮役和白役,往往数以百计。脱离了本乡本土,离开了熟人,难免会放肆一下。一旦放肆,给人的印象就不好了。曾国藩操练湘军,城里人一个不要,专找乡间最老实的农民。这个传统一直保持到袁世凯小站时代,他编练新建陆军,也是非老实巴交的农民不收。其实,脱离了乡土,外出做官的人,也是脱离熟人社会之辈。在外混官场,除了同门,同乡,同衙门这样的关系圈之外,大抵上也处在陌生人的世界。道德的外在硬约束,也不是很强。所以,正因为如此,皇帝鼓励告讦的权术,在他们中间才能如此奏效。
当然,市民社会的状况,也未必当时的人们想象的那样坏。他们还是会有自己的组织的,这些组织,往往复制乡里的亲缘和地缘结构,正当的,如果各种行会,不仅各业商人有,连掏粪的,要饭的都有。不正当的,有各种帮会。在自己的组织里,人们大体还是能守规矩的。但越出组织之外,公益也好,公德也罢,就难以保障了。这时,就得有超越各种组织的大人物出来张罗。没人张罗,公共事务,就一塌糊涂。有的地方,城里的路就是有人修,排水的沟渠有人挖,到时候人们照样该毁就毁。干非法勾当的人,城里明显比乡下多。比如明清时节的北京城,就是这样。没有官府的出面,公共事业和公共秩序,一天维持不了。
晚清最后的岁月,是中国现代意义上第一次城市化的开始。城居的人,是越来越多了。各种各样的失德现象,也层出不穷。做买卖的短斤少两的多了,坑骗人的多了。无论是洋行买办,还是扛包的苦力,随便揩油的事也多了。连给洋人做仆人的,也纷纷揩油。洋人刚进来的时候,那种忠诚的买办和仆人,已经越来越稀少。连一向可靠的新政邮局,也出现了邮递员丢邮件的事。作为首善之区的北京,如果警察不看着,人们依旧随地大小便。当然,这个时候,报纸也成了人们生活不可或缺的玩意。报纸在批评时政的同时,也抨击社会上种种失德的现象。但是,这种事,往往得记者出去访,市民提供线索的不多。给报社写信的人不少,但写的都是某某人的隐私。关于公德的事,非常之少。当时在中国很有市场的一份日本人办的报纸,叫《顺天时报》,一次,顺天时报的一个日本报人宫房次郎对中国的著名报人汪康年说,很奇怪,在日本,人们给报社写信,写的尽是些有关公共事务的事,比如某处桥梁坏了,需要修理,某处沟渠堵了需要疏通。在中国,人们也给报社写信,但写都是揭发别人的隐私的事,不是说某某小妾偷人,就是说某某私会女戏子,再不就是说,某个饭馆,饭菜里有什么脏东西(多半是栽赃)。都希望报纸公布出来,以泄私愤,但没有一个人署自己真实姓名的。汪康年听了,感觉很是汗颜。
其实,汪康年用不着过于羞愧,日本在开国之初,也比当日的中国好不了多少。公德心,是需要培养的,尤其是在非熟人社会中培养。当越来越多的人经过无数次的挫折,无数次的吃亏上当,当然,还需要知识人的启蒙,知晓了公共利益跟自己的相关性,也有了维护公共利益的自觉的时候,真正意义上的公德,才会生出来。
不过,在这个过程中,政府要做的,其实很简单,只要收敛起专制时代的积习,不再鼓励告讦,在臣民中分化瓦解,制造猜忌,各个击破就可以了。不大可能指望政府和政府官员自觉做社会公德形象的维护者甚至表率。可惜,当年的清政府,还没有来得及做,或者没有做好,就覆灭了。报人们,固然有着力启蒙的,但也有趁机裹乱的。像小说《那五》讲的那样,记者拿着“读者来信”去到饭馆讹钱的事,也不少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