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已经知道,前意识整夜都会关注于睡眠愿望,于是,就可以进一步对做梦过程进行研究。但在此之前,我们先对上述认识做一个简要概括。
做梦的情境是,要么前一天的清醒活动残余仍然持续着,而不能从中撤回对这些活动的全部能量贯注;要么白天的清醒生活中的活动激活了某一潜意识愿望;或者这两种事件偶然结合到一起。我们已经讨论了所有这些可能性。被激活的潜意识愿望与白天活动联系起来,并对之发生移情,这种情况既可以发生在白天,也可以发生在睡眠之中。这样,或者是一个愿望,由于对新近材料的移情而产生;或者是一个新近被压抑的愿望,由于受到强化而获得新生。这种愿望试图通过思维过程的正常途径,由前意识达到意识。但是在此过程中,它却碰到了仍然活跃着的稽查作用并受其影响。这时,它就呈现出伪装的变形,这种伪装,已经由于愿望对新近材料的移情而铺平道路。至此,它要完成的是,转变为一个强迫观念或妄想以及诸如此类的东西,即转变为一种因移情而受到强化,并且因稽查的作用而变了形的思想。但它的进一步演进,却由于前意识的睡眠状态而受阻。这种可能性是,前意识系统由于害怕潜意识的侵入,而降低自己的兴奋性,以此进行自我保护。于是,梦的进程就走上了回归之路,这条路正是由于睡眠的独特性质,而对梦畅通无阻。而且,梦还接受对它产生的吸引作用的各组记忆的影响,这些记忆有的还没有转译成后继系统的术语,只以视觉贯注的形式存在着。正是在回归过程中,梦的进程才获得了可以表现的特征(下文对压缩问题将有所讨论)。至此,梦才完成了其迂回旅程的第二部分。第一部分是前行的过程,即从潜意识景象或幻觉进入前意识;而第二部分则从稽查作用的前沿退回到知觉。但是,一旦梦的进程内容变为知觉的,那么它就能够躲避潜意识中稽查作用的障碍和睡眠状态。它于是成功地把注意力引向自己,并被意识所觉察。
我们把意识看成理解精神性质的一种感官,它在清醒生活中,能够接受两个方面的兴奋,一是来自整个精神机构的边缘部分,也就是知觉系统的兴奋,二是还能接受快乐与痛苦的兴奋。现在已经证明,快乐和痛苦几乎是精神机构内部能量所具有的唯一的精神性质。ψ系统内所有其他过程,包括前意识在内,都不具有任何精神性质,并因此不能成为意识的对象,除非它们能够为知觉提供快乐或痛苦。因此,我们必须做出这个结论:这些快乐和痛苦的释放自动地调节着精力贯注的过程。但是,为了进行更精细的调节,观念的进程必须较少受到痛苦的影响。为了这个目的,前意识系统必须拥有自己的性质以吸引意识的注意。而且,它很可能是通过把前意识过程与语言符号的记忆系统联系起来才获得这些性质的,因为语言符号系统具有自己的性质。意识原来只是知觉的感官,现在通过前意识系统所拥有的性质,它也成为某些思维过程的感官了。所以,可以说意识现在有两个感觉面,一个指向知觉,另一个指向前意识的思维过程。
我必须假定,与意识针对知觉系统的感觉面相比,睡眠状态使其针对前意识的感觉面更为迟钝。而且,夜间放弃对思维过程的兴趣还有一个目的:使思想静止,因为前意识需要睡眠。但是,一旦梦变成知觉,就能够通过它所获得的性质刺激意识,并进而执行它的主要功能:使前意识中的能量贯注部分的转向引起兴奋的原因。因此我们必须承认,梦具有唤醒功能,使前意识中处于休眠状态的力量部分地活跃起来。随后,这种力量就使梦受到我们所谓的润饰作用的影响,从而保持其连贯性和可理解性。也就是说,这种力量就像对待其他知觉内容一样地对待梦;在其材料允许的范围内,梦也要接受预期观念的影响。一旦梦进程的这第三部分具有了方向性,它就又成为前进性的了。
为了避免误解,我们还必须对这三种梦进程之间的时间关系稍做说明。戈布洛特[1896]无疑受到了默里断头台梦的启发,而提出了一个富有魅力的设想,认为梦所占据的,只是从睡眠到觉醒之间的过渡时间。觉醒总要经历一定时间,梦正发生于其中。我们总认为,梦的最后意象是如此强烈,以至于迫使我们惊醒。但事实上,梦的最后意象之所以如此强烈,只是因为那时我们已经临近觉醒。他说:“梦就是刚开始的觉醒。”
杜加斯[1897b]已经指出,戈布洛特为了对他的理论作普遍论证,竟不惜无视大量事实。梦发生于我们还没有觉醒的时候,比如,在某些梦中,我们梦见在做梦。从我们有关梦的工作的知识来看,我们不可能承认,梦只占据觉醒过程的那一段时间。相反,在白天前意识的控制之下,梦的工作的第一部分可能已经开始了。毫无疑问,它的第二部分,即由稽查作用促成的改变、由潜意识产生的吸引以及趋向知觉的努力贯穿整夜。这样说来,当我们觉得整夜都在做梦,却又什么也想不起来的时候,这种感觉可能总是对的。
但是,我们没必要假设,梦的进程在达到意识之前必须保持上述时间顺序,即首先出现梦念,然后接受稽查作用而产生伪装,接着是方向上的回归变化,等等。这一顺序只是出于描述的需要,在实际上无疑是同时探索着这一路径或那一路径,是一种摇摆不定的兴奋,最后才在某个最适当的时刻,在适当的方向上聚集,形成一个永久性的组合。我的某些个人经验使我觉得,梦的工作产生它的结果所需要的时间绝不是一天或一夜。果真如此,我们就没有必要对无比巧妙的梦的建构感到迷惑不解了。在我看来,要求梦变成一种可理解的知觉事件这个条件,甚至在梦引起意识的注意之前,就已经开始发挥作用了。此后,梦的进程就大为加速,因为,这时梦就和其他任何被知觉到的事物,以同样的方式加以处理。这就如同烟火一样,引火需要很长时间,燃放起来却非常迅速。
这样,梦的进程或者通过梦的工作,获得足够的强度引起意识的注意并唤起前意识,而不管睡眠的时间和强度如何;或者是它的强度仍不足以进入意识并唤起前意识,而处于准备状态,直到觉醒前夕,才随着注意的活跃而注意到它。对大多数的梦来说,其精神强度似乎都比较低,因为它们往往需要等到觉醒的时候才能实现。这种情况正如在自发觉醒时那样,我们首先看到的是,由梦的工作所建构的知觉内容,之后我们才看到,由外部世界向我们提供的知觉内容。
但是那些能在睡眠过程中把我们惊醒的梦,具有更大的理论意义。如果我们记得在其他情况下照例存在的权宜之计,我们会问,为什么一个梦,即一个潜意识愿望,具有干扰睡眠的能力,也就是能够干扰前意识的愿望?其原因显然在于某种我们还不知道的能量关系。如果我们掌握了这种知识,就会发现,与在白天对潜意识的严格控制相比,允许梦的发生并多少给予注意,乃是能量的一种节约。经验表明,做梦与睡眠是相互协调的,即使它在夜间数次打断睡眠。我们经常在夜间醒一会儿,然后又立即入睡,就像在睡眠过程中赶走一只苍蝇一样,那是一种特定的觉醒。如果我们醒后又重新入睡,干扰就已经被排除了。就像那个乳母的梦所表明的,睡眠愿望的满足可以与在某些方面保持一定的注意相协调。
这里也产生了一个基于对潜意识过程更深入理解的反对意见。我已经说过,潜意识愿望总是积极活跃的。但是尽管如此,它们的强度仍不足以在白天被感觉到。但是,如果在睡眠中,一个潜意识愿望的强度足以建构一个梦,并以梦唤醒前意识,为什么这一力量在梦被知觉到后又失去了呢?难道梦就不能像被赶走的苍蝇又飞回来一样,持续不断地发生吗?我们有什么理由说,梦消除了对睡眠的干扰呢?
潜意识愿望确实总保持着活跃状态,它们表明,只要有一定量的兴奋对它们加以利用,那么梦的道路就畅通无阻。潜意识过程的显著特征之一就是不可毁灭性。潜意识中的任何事物都不会被终结,都不会过去或遗忘。对于神经症,特别是癔症的研究者来说,这一特征尤其明显。其中,导致癔症发作的潜意识思想,只要其兴奋积累到足够的水平,就立即重新畅行起来。30年前体验到的一次受辱,在整个30年中,一旦它获得与潜意识情绪源接近的机会,就和一个新鲜的感受一样起作用。如果它的记忆被唤起,它就会再度复活,并表现于兴奋对它的贯注而导致运动发作的释放。这正是心理治疗的干预点。心理治疗的目标就是使这一潜意识过程得到最终解决并被遗忘。至于不久以前的印象在情绪方面的减弱和记忆的淡忘,虽然我们总认为是自然的,并解释为主要是时间对心理记忆痕迹的效应,但实际上只能是辛勤工作所造成的次生变化。执行这一工作的就是前意识,心理治疗所能做的,无非只是把潜意识置于前意识的控制之下。
因此,任何一个具体的潜意识兴奋过程,都有两种可能的结果。一是潜意识过程不受触发,但在某一点上自我突破,从而在运动中寻得兴奋的释放;二是它接受前意识的影响,这样其兴奋不是被释放,而是被前意识所束缚。做梦过程中所发生的正是这第二种可能性。在梦变成知觉的过程中,已经由潜意识兴奋引向梦的前意识贯注开始起作用,从而束缚梦的潜意识兴奋,使之失去干扰睡眠的能力。如果做梦者真的醒来片刻,那么他就已经赶走了那只干扰睡眠的苍蝇。这样我们就明白了,允许潜意识愿望的发展并进行回归作用,从而建构一个梦,然后由前意识的稍许努力来中断梦,这是一种更便利、更节约的方式。我们可以预言,尽管梦在一开始是一个漫无目的的过程,却在各种精神力量的相互作用中获得某些功能,而且,现在我们知道这个功能是什么了。做梦过程将原先自由的潜意识兴奋带回前意识的控制之中,由此释放潜意识兴奋,使之成为一个安全阀,只需花费少量的清醒活动就能保证前意识的睡眠。因此,与精神结构的所有其他部分一样,做梦构成一种妥协,同时服务于两个系统,因为只要它能使两个系统的愿望互相协调,就能同时实现这两个愿望。如果我们回过头来考察罗伯特[1886]关于梦所提出的“排泄论”,那么我们一眼就可以看出,他关于梦的功能的论述,在本质上是正确的,虽然在理论前提和对梦过程本身的理解上,我们与他的观点有所不同[58]。
“只要这两个愿望可以相互协调”这一条件也隐含着一种可能:做梦功能的失败。做梦过程是作为对一个潜意识愿望的满足而得以开始的,但是,如果这个企图实现的愿望对前意识产生了过于强烈的刺激,以至于睡眠无法继续,那么梦就破坏了妥协关系,而不能继续执行其下一步任务。在这种情况下,梦立即被打断,并被一个完全清醒的状态所取代。此时,梦不得不表现为睡眠的干扰者,而不是在正常情况下承担的守护者,这并不是梦的过错。而且,这一事实也不应导致我们对梦具有某种有用的目的产生任何偏见。对有机体而言,由于条件的变化而使原先有用的某种手段变得无用,并产生干扰的现象,绝非只此一例。就干扰而言,它至少也具有一个新的目的,即引起有机体对条件变化的注意,并发动有机体对这一变化的调节功能。这里,我指的当然是焦虑梦。为了不至于引起对我的误解,认为我是在回避与愿望满足理论相冲突的证据,只要我遇到它,我必须对焦虑梦的解释提供某些线索。
任何一个导致焦虑的精神过程,最终也是对某一愿望的满足。对我们的这一观点,已经不再有任何冲突意见了。我们已经知道,这种情况可以解释为,愿望属于一个系统,即潜意识系统,而排斥并压抑它的则是另一个系统,即前意识系统[59]。即使对于精神完全健康的人来说,前意识对潜意识的控制也不是完全彻底的;压抑措施可以显示我们精神健康的程度。神经症症状表明了两个系统之间的相互冲突,它们正是暂时平息这一冲突的妥协措施的产物。神经症症状一方面允许潜意识有一个释放兴奋的出口,另一方面又使前意识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控制潜意识。这里,我们可以考察一下癔症恐怖症或广场恐怖症的意义。假设有一个神经症患者不敢单独穿越马路——我们可以正确地把这种情况看成一种“症状”。如果我们强迫患者单独过马路,以消除症状,其结果自然是焦虑发作,而在街上的焦虑发作,往往正是产生广场恐怖症的诱因。所以我们可以看出,症状的形成正是为了避免焦虑的发作,而恐怖就像抵御焦虑的前哨。
如果不考察情感在这些过程中的作用,我们的讨论就无法进行下去。但就目前而言,我们只能对情感做一粗略的考察。我们可以假设,对潜意识的压抑是完全必要的,因为,如果让潜意识中的观念自由发展,那么它必将引起一种原来属于快乐的情感,但在“压抑”过程发生之后,却变成痛苦。压抑的目的及其结果,就是阻止这一痛苦的释放。由于痛苦的释放开始于潜意识内容,因此压抑就扩展到潜意识的观念内容。这就要求对情感产生的性质提出一个相当特殊的假设,这种假设把情感看成运动功能或分泌功能,其神经传导的关键在于潜意识观念。由于前意识行使支配作用,这些观念就不能发出可以产生情感的冲动。因此,如果来自前意识的精力贯注中断的话,就可能导致一种危险,即(作为已经发生的压抑作用的结果)潜意识兴奋释放出一种只能被体验为与焦虑一样痛苦的情感。
如果允许梦的过程自由发展,这一危险就会变成现实。决定它变成现实的条件,是压抑必须已经发生,以及被压抑的冲动必须发展到足够强烈的程度。所以,这些决定因素就不是有关梦的形成的心理学研究的问题。与我们的讨论相关的一个问题是潜意识在睡眠过程中的自由活动必然会引起焦虑。如果不是这个原因,我们完全可以不讨论焦虑梦,也就可以避免一切与之有关的模糊问题了。
我一再强调,有关焦虑梦的理论,构成了神经症心理学的一部分[60]。我们只要指出它与梦过程问题的接触点就够了。下面只有一个问题还需要加以说明,因为我已经说过,神经症焦虑起源于性,所以我想分析几个焦虑梦,以揭示其梦念中性的材料[61]。
在以下讨论中,我有充分的理由不去分析神经症患者所提供的丰富梦例,而只引述一些年轻人做的焦虑梦。
大约在几十年前,我做过一个真正的焦虑梦。那是在我七八岁时做的,却在30年后才对它进行解释。那个梦非常生动,梦中我看到我深爱的母亲,面带平静的睡容,被两个(或三个)长着鸟嘴的人抬进屋内并放在**。我从哭泣中醒来,并惊醒了父母。梦中那些穿着奇特、身材异常高大且长着鸟嘴的形象,来源于菲力普森《圣经》中的插图,我想他们必定是古代埃及墓雕中长着鹰头的神灵。此外,分析还使我想起看门人的那个缺乏教养的儿子,小时候我们经常一起在屋前的草坪上玩耍,他的名字我总觉得像是菲力普。我隐约记得,平生第一次,正是从他那里听到有关**的粗话,而有教养的人总是用拉丁文的“**”说法,梦中选用鹰头[62]也清楚表明了这一点。关于这个词的性意味,我一定是从这位老于世故的玩伴的面部表情中猜出来的。梦中我母亲的面部表情的来源,是我祖父在去世前几天,他在昏迷中打鼾时,我所看到的他的面容。因此,梦中由“润饰作用”执行的解释必然是,我母亲即将去世。梦中的基调也与此吻合。我在焦虑中醒来,直到惊醒了父母,这种焦虑才得到平息。我记得,在我看到母亲的面孔时,我才突然平静下来,好像我需要确信她没有去世。但是,在焦虑的影响下,对这个梦的这种“继发性”解释已经做出。我并不因为梦见母亲即将去世而焦虑,但我做出的这种解释是依据前意识对它的修正,因为这时我已经处于焦虑的影响之下。如果考虑到压抑作用,那么这一焦虑可以追溯到一种模糊的,但显然是性的渴望,它在梦的视觉内容中获得了恰当的表达。
一位严重患病达一年的27岁男性报告说,他在12岁左右时,反复(伴有严重焦虑地)梦见,一个男人拿着斧头追赶他,他拼命想跑,却像是瘫痪了似的动弹不得。这是一类极常见的焦虑梦的一个例子,我们很难怀疑其中的性意味。在分析中,做梦者首先想起他叔叔告诉他的一件事(时间是在做梦之后),他说有一天晚上在街上遭到一个形迹可疑的人的袭击。做梦者自己从这一联想得出结论,他可能是在做梦的那段时间听说过类似的事情。至于斧头,他想起大约就在那段时间,有一次他用斧头砍柴时伤了自己的手。随后他立即回想起他与弟弟的关系,他经常虐待弟弟并殴打他,而且还特别记得有一次,他用靴子踢弟弟的头,并踢出了血,对此,他母亲说:“我真担心总有一天,他会死在他哥哥手里。”在他似乎仍然沉浸在这次暴力事件中时,他又突然想起9岁时发生的一件事。有一次,他父母很晚才回家,他假装睡着了,父母也上床睡觉了。随后他就听到喘息声及其他一些显得很奇怪的声音,并能够判断出父母在**的姿势。后来的想法表明,他已经把父母之间的关系类比为他和弟弟的关系。他把父母之间的事理解为暴力和挣扎,而且还以经常在母亲**看到的血迹作为这一观点的证据。
我们可以说,成年人之间的**,使偶然看到他们**的儿童感到奇怪并引起焦虑,这是一种日常经验。我已经通过如下论证解释了这种焦虑,即我们这里所针对的是性的兴奋,儿童对此还无法理解,并且无疑因父母牵涉其中而加以贬斥,性的兴奋因此转化为焦虑。但在生命的更早期阶段,指向异性父母的性兴奋还没有遭到压抑,而且正如我们所知,这种性兴奋是可以自由表现的。
对于在儿童中经常发生并且伴有幻觉的夜惊现象,我会毫不犹豫地给予同样的解释。在这种情况下,问题也只能是儿童还不能理解,并且加以贬斥的性兴奋。研究可以证实夜惊发生的周期性,因为性的力比多的增强,不仅可以由偶然的兴奋印象造成,也可以由自发的连续发展过程而造成。
目前我还不能确证这种解释,因为还没有充足的观察资料[63]。
另一方面,不管是就躯体方面还是就精神方面,儿科医生似乎也缺乏一条理解这些现象的途径。医学神话的蒙蔽作用因而能够导致观察者失去对这种现象的理解机会,对此我不禁想引证一例。这个例子引自迪巴克尔(Debacker,1881)一篇有关夜惊的论文。
一个身体虚弱的13岁男孩开始变得焦虑而多梦。他的睡眠受到干扰,并由于伴有幻觉的严重焦虑发作而几乎每星期一次地被打断。对这些梦,他总保持着非常清晰的回忆。他说,在梦中魔鬼向他喊道:“现在我们抓住你了,现在我们抓住你了。”随后可以闻到一股沥青和硫黄的气味,而且他的皮肉被烧焦了。他恐惧地从梦中惊醒,连话都说不出来了。当他能够说话时,他清楚地听到自己在说,“不,不,不是我,我什么都没做!”或者“别,我再也不干了。”有时又说:“阿尔伯特从来没干过!”后来,他拒绝脱衣服,“因为火只有在他不穿衣服时才能烧着他。”在他仍然做这些魔鬼般的噩梦期间,他被送到了乡下。这种梦对他的健康是一种威胁。在乡下待了18个月后,他康复了。他在15岁时,有一次承认说:“我不敢承认,但我一直有针刺的感觉,我那个部位总是过度兴奋,并最终使我神经紧张,以至于我常常想从宿舍的窗户跳出去。”
我们显然不难做出以下推论:①他在小的时候**过,又对此加以否认,并害怕因此受到严惩;②随着青春期开始,由于**的兴奋,**的**又开始了;③从他内心迸发出压抑的努力,从而压抑了他的力比多并将其转化为焦虑,并且,这种焦虑战胜了以前威胁着他的惩罚。
现在,我们来看看作者得出的推论:
①青春期对身体脆弱的男孩的影响,是使其更加脆弱,并导致相当程度的脑贫血。
②脑贫血引起性格变化、魔鬼狂幻觉以及非常强烈的夜间(甚至日间)焦虑状态。
③这个男孩的魔鬼狂幻觉与自我谴责可以追溯到他儿时受到的宗教教育的影响。
④在相当长的乡下生活中,由于身体锻炼和青春期过后的体力恢复,所有的症状都消失了。
⑤这个男孩的大脑发育状况的先天影响因素,或许可以归结为遗传,以及他父亲过去的梅毒感染。
作者的最终结论是:“我们将这一病例归类为虚弱型无热性谵妄,因为我们把这种特殊状态归因于大脑局部贫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