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90章 知县王烈(1 / 1)

王作新早就想动手了。

拜上帝会一日日坐大,王作新看在眼里,忧在心头,早已坐不住了。

之所以坐不住,有两个原因:

从私心来说,一山不容二虎,冯云山的拜上帝教,不是另立山头的节奏吗?

从公心而论,作为既得利益者,他对朝廷怀有强烈的责任感,一心维护大清的长治久安。

在雷王庙被砸之前,王作新就状告过冯云山。

他亲自伏案疾书,写了一纸诉状,控告冯云山有三条罪状:

其一,迷惑乡里,结盟聚会。

他们以传教为名,结党营私,秘密结社,居心叵测。

其二,从西番旧遗妖书,不从清朝法律。

传播所谓的圣经,藐视大清律例。

其三,践踏社稷神明。

这指的是砸甘王庙。

王作新愤然放下笔,前往桂平县衙,亲自拜见县令,强烈要求,对冯云山应即拿严惩。

只可惜,他的一腔热忱,被兜头浇了一盆冷水。

等他慷慨陈词完毕,县令微微一笑,点了点头,说:

“本官知道了。”

这就说完了?

这就说完了!

王作新跪在地上,等了半天,没等来下句话。

他抬头一看,嘚,县令已经退堂了。

这就是不了了之的意思啦。

王作新闹了个没趣,差点抑郁了,闷闷不乐,回到紫荆山。

却说这位知县大人,他谁呀?怎么就无动于衷呢?

桂平知县,姓王名烈,?王烈。

名字听起来很刚烈,但名不副实,王烈其实很温柔。

怎么回事呢?

在清朝所有的知县中,没有比王烈更珍惜头上乌纱帽的啦。

为啥?

为了这顶帽子,他们家是花了一大笔银子的。

想当年,这哥们,也是参加过科举的。

可是,他读书不怎么用功,毛毛糙糙,到了考场上,就闹出了笑话。

申论的考题是《尚书·秦誓》中的“昧昧我思之”一句。

“昧昧”,即想念深切的样子。

可是,王烈粗心大意,居然把题目抄成了:

“妹妹我思之”。

他搜肠刮肚,引经据典,把《诗经》的有关句子罗列了不少,开始大做文章。

比如,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比如,求之不得,寤寐思服。悠哉悠哉,辗转反侧。

比如,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

这自是下笔千言,离题万里了。

考官阅卷,不禁哑然失笑,提笔批道:

“哥哥你错也。”

考了两三次,王烈自然未能考中。

屡试不第,让他实在厌烦了。

最后一次考试时,王烈突发奇想,以感情分冲冲关,也许评卷官会另眼相看。

于是,他在考卷里写下一首打油诗:

未曾提笔泪涟涟,

寒窗苦读几十年。

考官若不把我取,

回家一命赴黄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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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王烈真够奇葩了,用今天的话说,这不是对阅卷官的道德绑架么?

可是,阅卷官根本不吃他这一套,恰好也是个幽默风趣的主,在其每句诗后面,分别批注了两个字:

未曾提笔泪涟涟,不必!

寒窗苦读几十年。未必!

考官若不把我取,势必!

回家一命赴黄泉。何必!

不过,这些都是笑谈,王烈究竟有无其事,也没人去考证过。

但是,他的捐官,确有其事。

一直榜上无名,王烈的父亲就花钱捐了个进士。

他家不差钱!

他这个进士,就是前些章里所说的“成均进士”,相当于候补官员了。

当然,要想有个实缺,得再暗下里花银子的。

毕竟,僧多粥少嘛。

他爹一咬牙,头都磕了,还差作一个揖吗?

就这样,两年前,他终于被放了缺,来到桂平县衙上任。

对于王作新,王烈是知道的。

毕竟,王作新是他治下有名的大财主嘛。

听完王作新的控告,王烈心里话,他传他的洋教,你吃饱了撑的?

真是太扯淡了。

王烈上任这两年,桂平县境内,天地会多如牛毛,到处闹腾,搅得天翻地覆,?会动荡不安。

巡抚和知州三天两头,催逼着县里守土有责,搞好当地?会治安。

为此,王烈的脑仁都疼。

上司只管三?五申,既不拨钱,又不给兵,让我怎么去剿杀天地会呢?!

天地会已经让人手忙脚乱了,你王作新又来告什么拜上帝会,这不是无事生非吗?

不过,他毕竟是大财主,得给点面子。

而且,他初衷是好的,也是为了地方上的长治久安。

所以,王烈并没有申斥,但也没有任何态度。

没有态度,就是态度!就是一种表态嘛!

我容易吗我?这个官帽,老爹是花了大价钱的啊。

拜上帝会,涉及夷务。

洋大人的事,是你我能管得了的么?

不要说我只是个小小知县,七品芝麻官,即便是钦差大臣,林公林则徐,贵为一品大员,不是因为禁洋烟,被革职发配到伊犁了么?!

正所谓,识时务者为俊杰。

涉及到洋人的事,躲还躲不及呢,哪里有主动沾惹的呢?

却说王作新,见王知县不理不睬,不了了之,王作新怏怏不快,只好再找机会,当然不能善罢甘休。

结果,正瞌睡呢,冯云山就递过来一个枕头。

砸了我的雷王庙,我要让你付出代价,长点记性!

他将冯云山与卢六押送到大湟江巡检司。

巡检使?王基。

王作新这次吸取教训,私下给王基塞了不菲的“辛苦费”。

拿人钱财,为人消灾。古今亦然。

王基没有犹豫,就把冯云山与卢六押送到了桂平县衙。

王烈心里话,王基呀王基,你脑子进水了,还是被驴踢了?

可是,人已经被押来了,也不能不受理啊。

次日,升堂审案,细问事由。

冯云山倒是平静,并无慌乱,认为自己传教合理合法。

他申辩的理由是:

拜上帝教仅是一个宗教团体,并非要扰乱地方安宁。

为此,他向王烈提供了教义文书。

他还提醒王知县,大清国已与英国签订条约,两广总督也有明文公告,传教士可以自由传教,百姓也可以自由敬拜上帝,云云。

王烈坐在公堂上,有些左把两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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