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柴营长家在吵架。”刚从外面看热闹回来的于骁槐立马跟丁小年汇报。
丁小年好奇的从床上爬起来,“跟谁啊?”
在墙根听完全过程的于骁槐道:“叶均,陆旅长也在,说是柴婶子造谣柳南絮狐狸精啥的,陆营长还发了好大火呢,而且还说以后柴营长不能提干了。”
丁小年啧嘴,“都不能提干了?看来这事儿挺严重。”
于骁槐用肩膀碰了碰丁小年,“哎,少了个人就少了个竞争对手,你赶紧努力当个营长。”
丁小年点了点头道:“行,我好好努力,你也好好努力,争取给我生个龙凤胎。”上次他见了叶均家的龙凤胎就羡慕不已,叶均媳妇儿咋那么能干呢?长得漂亮,做饭好吃,还能生龙凤胎,刚来就有工作,自己也不比叶均差,咋他就能找到这么好的媳妇儿,自己就不行。
驻地也就一对儿龙凤胎,不用说于骁槐都知道是叶均家的,于骁槐切了声,“以前你经常笑话柳南絮丑,现在咋还羡慕上了。”
丁小年摸著于骁槐的肚子道:“以前是以前,现在是现在,我这是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只要你能给我生个龙凤胎,以后这个家就你说了算,我把存摺给你,别人家媳妇儿洗衣做饭,咱们家让爱丽干,专门伺候你,还给你带娃。”
于骁槐听的心花怒放,她道:“非要龙凤胎?生俩儿子不行?”
丁小年高兴的亲了于骁槐一口,“更好了!你只管大胆的生,我一定让爱丽伺候好你。”
这两口子的对话被隔壁的丁爱丽听的清清楚楚,好啊,他们说给她介绍对象,没想到是让她伺候月子。还假模假样的给自己找工作,现在工作被人顶替了他俩也不管。
丁爱丽越想越气,她朝着墙咚咚咚的砸了两声,破口大骂,“睡不睡啊你俩,吵死了!”
还想让我伺候你们两口子,想的美!
第二天早上丁爱丽早饭都没做就跑出去转悠了,等她走到河边看到叶灵正在洗衣服,这会儿时间还早,太阳像一只小橘子,河面上有一层白茫茫的薄雾,秋天降温,河水异常的冰冷。
丁爱丽看着叶灵脚边的一堆衣服心想她肯定早就来洗了。她啧啧嘴,本来以为自己可怜,叶灵更可怜,好吧,心理平衡了。
她走过去开始风凉道:“洗衣服呢?”
叶灵只是扫了她一眼没说话。
丁爱丽蹲下道:“跟你说话呢你咋不理我,你嫂子让你洗的吧,咱俩都是小姑子,我知道是你嫂子使唤你。她是不是骗你过来给你找个对象,结果天天使唤你干活儿,傻啊,别干,跟你哥告状。”
叶灵低头道:“你嫂子刻薄你,你别污蔑我嫂子,我劳动我光荣,我不是来找对象的,我是坐飞机来的。”她歪歪脑袋,“我嫂子让我坐的飞机,我家猫都坐了,飞机,你坐过吗?”
想看别人笑话竟然被笑话了,丁爱丽死鸭子嘴硬,“飞机有什么了不起,我嫂子还文工团台柱子呢,她可是见过教员的人!”
叶灵道:“那我回去跟我嫂子说一声,下次教员过来视察的时候,我们就去宾馆见见他。你知道宾馆在哪儿不?”
丁爱丽瞪着眼睛,“我当然知道宾馆!而且我嫂子会唱歌跳舞!我嫂子还要生双胞胎!你嫂子行吗?”
叶灵道:“唱歌跳舞谁不会啊,我嫂子也会,她还会画画,也立过?,还生了龙凤胎,做饭还好吃,还能下水游泳,还能打坏人。”
丁爱丽处处比不过,她气的蹦起来,“我嫂子能吃屎!”
“丁爱丽!”不远处的于骁槐挺著肚子大吼,她一早上找不到人,原来这个小姑子在这里污蔑自己,“你才吃屎!你全家吃屎!”
叶灵一看这姑嫂俩要吵架,嫂子还挺著个大肚子,她可不想惹麻烦,赶紧挑起衣服就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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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一大早杏花婶儿送来了一篮子荠菜,家里还有点猪肉,李爱兰剁碎了荠菜跟猪肉,还放了一把虾皮和馅儿,然后做了热气腾腾的馄饨。
不过猪肉不多,家里的人又多,馄饨不够分。
李爱兰给柳南絮舀了满满一大碗,其他人都是一小碗,好在她烙了八珍糕,大家总能填饱肚子。
不过今早叶均的脸色却不大好,等都上桌了,他才正色道:“妈,我知道你们都不会做这儿的饭,南絮一样不会,昨天招待那么多人全是她亲力亲为,要是你们帮帮忙,她也不至于把手烫伤。”
李爱兰赶紧看向柳南絮,“烫著哪儿了,我看看。”
叶承绯也拿着柳南絮的手,“妈妈疼不疼,我给你吹吹。”
昨天晚上刺破水泡又上了药,烫伤已经好的差不多了,本来柳南絮都没放在心上,没想到叶均还要兴师动众的训他妈一顿。怪不得都说娶了媳妇儿忘了娘,果然,连叶均这种墨守成规又老实的男人都会变。
不过叶均这次确实误会婆婆跟叶灵了,柳南絮嗔了她一眼,“别怨妈跟妹妹了,就算怪也要怪你,我还不是为了给你撑面子才亲力亲为,别你的兵出去了说叶均的媳妇儿是个啥也不会做的懒婆娘。”
叶均昨天有过这个猜测,但是想到她心里还有别的男人,他直接打消了这个念头,只当是柳南絮想要跟自己好好跟自己过日子才主动下厨。昨天的感谢瞬间转化成了感动,下一秒叶均又羞愧起来,她如此坦诚又积极的修补这段关系,处处为自己考虑,还因此在手上留了个痕,自己竟然还猜忌她,真的是罪该万死。
叶均抿了抿唇道:“对不起。”
柳南絮笑眯眯道:“没关系,吃饭吧。”
叶灵在一旁道:“大哥,都怪你哦,你以后对嫂子要好点。”
叶均诚恳的点了点头,“我会的。”
饭后,叶均喊了柳南絮进屋,他神神秘秘的从手里拿出个戒指来,然后给柳南絮戴在了烫伤的食指上,他道:“这么漂亮的手留了疤不好,给你戴个戒指遮一遮。”
戒指是金的,素圈,没什么装饰,戴上正好能遮住那个小水泡。
柳南絮没想到这男人还有这么细心的一面,不过她还是噗嗤笑道:“哪有人给媳妇儿往中指上戴戒指的?”
叶均不知所以,“那应该往哪儿戴?”
算了,这个年代的人古板朴素,不知道婚戒戴在无名指上的道理,不过按照原主的生长环境也不知道。
过段时间再给他科普吧。
柳南絮搂着叶均脖子在他脸颊上亲了一下,她娇俏的弯起后腿,甜滋滋道:“谢谢,我很喜欢。”
不等叶均反应,柳南絮已经松手,她摘了衣架上的小绿包道:“今天我要去宣传部报到,先走了。”
男人古铜色的脸上腾起一朵不易察觉的红晕,他紧张道:“等,等等。”
柳南絮回头,眼睛灵动明媚,“还要送我礼物?”
叶均一时间心跳乱的毫无章法,他仿佛回到了年少懵懂,情窦初开的时光,自己这么个大男人,竟然看着自己的媳妇儿紧张的不知道说什么?
他有些不好意思的低了低头,“我,我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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