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老同学帮她写起诉状(1 / 1)

刘喜梅听到张博洋要帮自己写起诉状,高兴极了,她连忙点头:“那真是太感谢你了。”

虽然她也会写字,但写的字哪有人家大学生好看,就怕到时候法官大人认不出来。

两人并肩走到桌子旁后,张博洋拿起那张刘喜梅准备写的起诉状,“刷刷刷”地将刘喜梅和曹明生两个人的个人信息一分钟内就填完了。

这要刘喜梅自己填,非得写个五分钟。

刘喜梅惊叹道:“你这写字的速度也太快了吧。”

张博洋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写多了就快了。”

填到诉讼请求那一项时,张博洋抬头问刘喜梅:“你离婚的诉讼请求是什么?”

刘喜梅拧眉道:“诉讼请求?什么是诉讼请求?”

刘喜梅平常生活中根本没接触过这个词,她一脸茫然。

张博洋笑着解释:“就是结束你跟曹明生的婚姻后,你希望得到什么?”

刘喜梅恍然大悟道:“我想要孩子,还想分到一半的存款。”

张博洋愣住了:“你们已经有孩子了?”

刘喜梅红著脸,指了指自己的肚子:“肚子里面有两个,已经三个多月了。”

张博洋的脸色瞬间僵住了。

起初他以为刘喜梅与曹明生还没有孩子,这才提出要离婚。

在农村,正常女人有了孩子,死也不会离婚。

他实在没想到,刘喜梅胆子居然这么大,怀着孕还敢主动离婚,与他之前认识的那个温和娴静的刘喜梅一点也不像。

张博洋僵硬地笑道:“你确定要离婚吗?”

刘喜梅眼神坚定道:“我确定,如果我不确定,我就不会闹到法院来了。”

张博洋顿了一下,委婉笑道:“那好,那我就按照你的要求写。”

写完诉讼请求后,张博洋又问刘喜梅:“离婚的事实和理由是什么?”

刘喜梅便将曹明生何时打自己,何时踢流了自己两个孩子,自己怀孕期间他何时、跟谁出的轨,一五一十地说了一遍。

听完刘喜梅的讲述后,张博洋气得咬牙切齿:“曹明生真不是个东西。”

张博洋将所有离婚的事实和理由写完后,情绪久久不能平静,同时他也为刘喜梅感到痛惜。

张博洋冷静下来后问刘喜梅:“他对你动手、出轨你们村的王寡妇时有没有人证或者物证?”

刘喜梅道:“有,曹后村很多人都知道,但我估计他们不会站出来为我作证。他们都觉得男人打女人是夫妻俩之间的小打小闹,属于家事,没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甚至有人会觉得女人不听男人的话,就该挨打。”

张博洋愤恨道:“放屁,那是家暴。这都什么时代了,还搞那一出男尊女卑的思想,都是一群顽固不化的野蛮人。”

刘喜梅突然觉得跟读过书的人讲话就是舒服。

除了自己的弟弟刘喜军,张博洋是第二个站出来为自己发声的人,她心里莫名泛起了一丝感动。

刘喜梅继续道:“但是我腿上有疤,是曹明生三个月前打的,当时出了好多血。不知道这算不算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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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完,刘喜梅要撸裤腿给张博洋看,张博洋连忙制止,他望了望四周,说道:“你这疤有用,到时可以展示给法官看。”

刘喜梅点点头,又掏出布包里的那五十原。

张博洋以为刘喜梅要给自己钱,吓得连忙抓住她那只拿钱的手,放进她的布包里,紧张道:“你可不能害我,赶紧把钱收回去。”

刘喜梅刚才还一脸懵逼,这会儿只是哭笑不得:“我不是要贿赂你的意思,我只是想告诉你,那五十块是我从王寡妇那里拿回的。曹明生把王寡妇带到我家时,给了王寡妇五十块,被我抓奸后要回来了。”

张博洋一听,尴尬地收回了手:“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是我误会了。”

刘喜梅笑道:“没事,没事,说明你是个好官,未来一定前途无量。”

说这话时,刘喜梅心里又是一阵唏嘘,现在的张博洋行事如此小心谨慎,为什么爬到高位后心就变得那么大了呢?

人心,真的难以琢磨。

张博洋的脸依旧绯红,他道:“如果王寡妇收了那五十块,那曹明生和王寡妇的行为就是嫖娼卖淫,可能面临拘留的处罚。但你现在把钱收回来了,就不知道法官会如何判了。”

刘喜梅说道:“我只想离婚,离婚了,他曹明生爱找哪个女人就找去,我绝对不管。”

张博洋一脸惊愕地看着刘喜梅,见她坚定的眼神,又问道:“那他们两个是被你当场抓到的吗?有人证吗?”

刘喜梅回:“对,我喜军当场抓的,我婆婆也在场,曹后村的人现在应该都知道了吧。” 然后刘喜梅将昨晚的事又同张博洋细细说了一遍。

张博洋听后,愤愤不平:“他们老曹家真没一个好东西。”随后他缓了缓色,又道:“喜梅,你放心,曹明生做了那么多混账事,法官肯定会判离婚的。”

有了张博洋的话,刘喜梅像是吃了一颗定心丸,她拿着张博洋为她写好的起诉状,眼神更加坚定了。

后面张博洋因为还要处理公事,就先离开了。

刘喜梅将起诉状噷给法院的工作人员,等待法院立案。

离开法院后,刘喜梅并没有回曹后村,也没有回刘家堡,她打算在街上先找找适合卖衣服的地段和店铺。

刘喜梅寻着上辈子的记忆,想到了一年后,政府会在县中心繁华地段的东面规划一条步行街,届时步行街两旁会开满服装店、鞋店、饰品店、便利店和小吃店。

最先入场的那一批人赚了好大一笔钱,就是租金比较贵。

记得当时步行街四十平的店铺每月的租金要一百,水电费每月大约要十块,但是可以解决住宿问题。

在政府未规划步行街之前,她决定在十字街的大档上先租一个摊位。那里租金也便宜,只要二十块钱一个月,可这样一来,她就要另外花钱租房子了。

县城位置好一点的房子每个月租金要一百来块,地段差一点的房子每个月租金要五十块左把。

她本可以选择地段差一点的房子,但考虑到未来自己肚子大了后,要走那么远的路上下班,怕身体吃不消。

于是她决定找一个离十字街近一点的地方住。

想着想着,刘喜梅这才发现自己已经走到了十字街的大档口。

看到那些穿着时尚的女老板站在自己的摊位吆喝,刘喜梅心里越发地激动。不久的将来,她也能成为她们中的一员,想想都觉得幸福。

但这一切的前提都是建立在她与曹明生能离婚成?,且她必须分到存摺里的钱。

这个想法虽然有点大胆,有点冒进,但却是她唯一翻身的机会。

刘喜梅本来想回到镇上的招待所继续住着,但寻思着法院的传票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送到曹明生手里,如果就这样一直在招待所干等著,她手里的五十块没几天就会花完,到时不仅没地方住,连饭都会吃不上。

于是,她便想着暂时去找个临时工做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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