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风格类型的划分
我国古代的风格理论也十分丰富,有简、繁两法,有时由简到繁,有时又由繁到简。同时,对风格的审美特征多取描述的方法,且常用形象化的比喻,以激发欣赏者的审美联想,强调用感性的体悟和比较去识别不同的风格,而不是做出严格明确的规定。这种分类表面上看似无逻辑,却更切合多数人的审美经验。清代桐城派古文家姚鼐在《复鲁洁非书》中也明确采用阳刚和阴柔两分法。
鼐闻天地之道,阴阳刚柔而已。文者,天地之精英,而阴阳刚柔之发也。惟圣人之言,统二气之会而弗偏,然而《易》《诗》《书》《论语》所载,亦间有可以刚柔分矣。值其时其人,告语之体各有宜也。自诸子而降,其为文无弗有偏者。其得于阳与刚之美者,则其文如霆,如电,如长风之出谷,如崇山峻崖,如决大川,如奔骐骥;其光也,如杲日,如火,如金镠铁;其于人也,如凭高视远,如君而朝万众,如鼓万勇士而战之。其得于阴与柔之美者,则其文如升初日,如清风,如云,如霞,如烟,如幽林曲涧,如沦,如漾,如珠玉之辉,如鸿鹄之鸣而人寥廓;其于人也,漻乎其如叹,邈乎其如有思,暖乎其如喜,愀乎其如悲。观其文,讽其音,则为文者之性情形状举以殊焉。且夫阴阳刚柔,其本二端,造物者糅而气有多寡,进绌,则品次亿万,以至于不可穷,万物生焉。故曰:一阴一阳之为道。夫文之多变,亦若是已。糅而偏胜可也,偏胜之极,一有一绝无,与夫刚不足为刚,柔不足为柔者,皆不可以言文。[1]
在他看来,阳刚和阴柔都是美,但应相济互补,否则会发生偏执,走向极端。然而,真能做到两者兼备的却很少,一般可以“偏优”和“奇出”,其《海愚诗钞序》云:
吾尝以谓文章之原,本乎天地。天地之道,阴阳刚柔而已。荀有得乎阴阳刚柔之精,皆可以为文章之美。阴阳刚柔并行而不容偏废,有其一端而绝亡其一,刚者至于偾强而拂戾,柔者至于颓废而阉幽,则必无与于文者矣。然古君子称为文章之至,虽兼具二者之用,亦不能无所偏优于其间,其故何哉?天地之道,协合以为体,而时发奇出以为用者,理固然也。其在天地之用也,尚阳而下阴,伸刚而绌柔,故人得之亦然。文之雄伟而劲直者,必贵于温深而徐婉。温深徐婉之才,不易得也;然其尤难得者,必在乎天下之雄才也。夫古今为诗人者多矣,为诗而善者亦多矣,而卓然足称为雄才者,千余年中数人焉耳。甚矣,其得之难也。[2]
较繁的分类法始于刘勰,《文心雕龙·体性》指出:“若总其归途,则数穷八体:一曰典雅;二曰远奥;三曰精约;四曰显附;五曰繁缛;六曰壮丽;七曰新奇;八曰轻靡。”刘勰分成四组八体,每组一正一反:“雅与奇反,奥与显殊,繁与约舛,壮与轻乖”,由此构成一个隐含八卦图像的风格类型系统,“八途而包万举”。刘勰的分类法是有规则可寻的,所以在后代有很大的影响。晚唐司空图《二十四诗品》的分类标准则比较统一,把诗歌的风格分为二十四类:雄浑、冲淡、纤秾、沉着、高古、典雅、洗练、劲健、绮丽、自然、含蓄、豪放、精神、缜密、疏野、清奇、委曲、实境、悲慨、形容、超诣、飘逸、旷达、流动。虽然主要是对诗歌风格进行分类,但也适用于其他文体,而且这些风格概念中的绝大部分,至今仍在使用。可以说,司空图的“二十四诗品”,建立了具有中国传统的风格分类的模型。由于文学风格形态的无限多样又无限生成,不可能找到一种最完善的分类法。正如茅盾所说:“有的可以从全篇的韵味着眼,用苍劲、典雅、俊逸,等等形容词概括其基本特点,有的则可以从布局、谋篇、炼字、炼句着眼,而或为谨严,或为逸宕,或为奇诡,等等不一。”[3]对文学风格的分类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而且永远是相对的,它们为读者提供了一个参照系,但大可不必胶柱鼓瑟,应该根据具体作品的审美特点灵活运用。
2.不同的文学风格有不同的审美价值
文学风格多种多样,各有各的审美价值,一般不分轩轾。由于人们的审美心理基础不同,也有特定的语境或心境,可以对风格美有不同的偏好和选择,这是不足为奇的,但不可以主观随意地褒此而贬彼。风格欣赏中的偏好,归根结底是因为读者与作者通过风格的纽带达到了个性间的吸引,灵魂与灵魂的相通,如不相合,则不可勉强。作为一个有修养的读者,尤其是作为一个鉴赏家和评论家,应广泛涉猎,这样才能遍识各种风格之美。如刘勰在《文心雕龙·知音》中指出:“务先博观”“无私于轻重,不偏于憎爱,然后能平理若衡,照辞如镜矣”。研究风格的审美价值,有几点值得注意。第一,风格美是可以超越时代、民族、阶级的。历史和未来都属于拥有独特风格的作家。第二,风格的审美价值虽然可以超越时代,但它在多大程度上得到实现,却往往又受到时代的价值取向的影响。它不取决于少数人的选择,而取决于时代、民族、阶级的选择。
[1] (清)姚鼐:《惜抱轩诗文集》,81~82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63。
[2] (清)姚鼐:《惜抱轩诗文集》,41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63。
[3] 茅盾:《鼓吹续集》,134页,北京,作家出版社,19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