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 章 吃头猪(1 / 1)

季老爷的良苦用心和担忧季羡芸不知道,她只觉得心碎难受,因为她梦到洛公子在向她求救了。

她想去找洛公子。

所以,她憋着气,就是不吃东西。

然后,一直摆着的吃食就突然被撤走了,门被关上了。

不止门,连窗户都被锁起来了。

等饿上几天,或许这位季小姐就会知道洛公子真的没有猪蹄香。

猪蹄当然香了,宋荞吃得满嘴是油。

不得了不得了,以前她不怎么爱吃的东西,怎么现在吃起来这么美味?

宋荞一醒来,肚子就咕咕的叫。

她疯狂想吃肉。

那种感觉,大概就是每次云霜嚷嚷着减肥,饿上两天之后,嚷嚷着要吃一头猪那个样子吧!

所以,宋荞不亏待自己,立刻叫林守山安排人下山买只猪来吃。

林守山可不是大壮那种小气尖货,买肉啊!他恨不得自己下山去买。

他们很少能吃到肉的,唯一的肉,大概就是鸡蛋。

山寨里养了一群鸡的,除非是鸡不下蛋了才会宰了吃。

可是这么多人,一只鸡也只够一人分一口寡淡的汤。

至于山里的野味,他们没那个本事去打。

村里没人会狩猎,小动物他们抓不到,大动物他们不敢抓。

唯一敢在山里结队展开的活动,大概就是挖野菜捡蘑菇,摘野果了。

几个壮一点的汉子下山买猪,猪是杀好用板车拉上来了。

四年了,原本不好走的山路,在村民们的努力下,好走了很多。

不过山脚口的路依旧杂草丛生,是故意弄成这样的。

毕竟,一条很顺的路这样出现,万一有闲得发慌的人走上来怎么办?

人多力量大,一只猪很快就被分割,做成了各种菜。

宋荞啃著猪蹄,太香了。

这个朝代,虽然混乱,但是物种确实丰富。

调味料不缺,连猪都知道骟过才长得肥才不腥。

这跟她看过的一些古代历史,可完全不一样。

她扔出一块骨头,大狼狗大黄立刻摇著尾巴来叼走。

在宋荞没来之前,大家可不会想到安排人放哨,都是大黄守门的。

大黄叼著骨头,闻著空气的味道,恨不得幸福的晕过去。

天,好多好多骨头啊!

狗身从未见过这么多骨头。

寨子里面只有它一只狗,这意味着,所有的骨头都是它的。

乞丐们,不对,不能叫乞丐了。

新成员们换了干净的衣服,连头发都用皂角洗了,浑身散发著新生的味道。

他们拿着筷子,坐在桌子旁,吃著被分到的肉。

有感性的已经忍不住红了眼眶。

自从没家之后,他们再也没有上过饭桌了。

蹲在墙角吃,才是他们的位置。

是啊,这时候他们才想起,原来,他们以前也是有家的,只是现在没了。

石观海喝着肉汤,梳得精致的胡子被绑起来,他眯着眼睛,一派幸福的模样。

林守山坐在对面,已经不止一次看石观海。

宋荞砸砸嘴,真是够了,要是石观海是个小姑娘,或者俊小伙,她都要怀疑林守山是个变态了。

她也吃饱了,毕竟她的肉是最先上,也是最多的。

novel九一。com

她没那种说大家必须一视??的想法,什么吃一样住一样的才显亲和公平啦!

没有的,宋荞不想去做这些事,对于她来说,太虚假,她本就不是一个高尚的人。

她想要权利,也是想要享受生活的。

至于说什么人人平等和公平,呵呵,没有的,无论是怎样的世界都没有的。

宋荞四岁就不会相信公平二字了。

宋荞落筷,背着手起身,散步去了。

吃饱了,就是要走一走的。

山寨的热闹声越来越远,三木蹲在高处,手里捧著一个大碗,目光一直看着门外。

宋荞想,她要继续找材料做炸药了,存货都用完了。

她觉得自己太需要一个聪明手?的打铁匠了,她想做火铳,她得有武器防身。

竹子做的武器,杀伤力始终低了一些。

倒是可以教大家做一些陷阱,抓点野味吃,反正这个世界没有保护动物的说法。

宋荞还没完全走进过后面的大山,太深了,她不是很敢。

但是她想,必须在这深山里找出一条路的,要是有人来剿匪,大山就是他们的活路。

宋荞负手而立,站在一块石头上,仿佛要乘风而去。

她听见脚步声,手下意识的从袖子里滑下竹枪。

虽然知道寨子里目前不会有人伤害她,但是她依旧让自己保持警惕。

“宋小姐。”石观海在十步的距离停了下来。

他身后有道影子,也停在了他的十步外。

宋荞回头,看着两个老头,一时有些无言。

这不对,根据云霜看那些乱七八糟的故事跟她念叨的,穿越成为女主,身边一定是一群俊男靓女当帮手的。

怎么也不能是两个老头啊!

而且,一个还有点往变态发展的趋势。

算了,宋荞放弃自己的胡思乱想,安慰自己这两个老头也确实厉害。

石观海这两日一直在等宋荞找他问话,可是宋荞根本不搭理他。

他只能主动找来了。

“宋小姐不好奇土坑怎么来的么?”石观海问。

宋荞摇头,“不好奇,你现挖的好奇什么?我是奇怪,你怎么会在半路等我?”

甚至还猜测她肯定会从水里逃,从水里肯定会弄湿衣服,所以,立刻叫人挖一个坑,让她临时遮蔽换衣服。

宋荞觉得,自己在乞丐窝的时候,也没暴露什么呀?

虽然行为是鬼鬼祟祟了一些,但是也不至于就让他立刻带着人跑了啊!

石观海笑:“不瞒宋小姐,在下从小就有个天赋,若是有不好的事发生,便会心跳加速,心慌无比。”

“宋小姐离开后,我就开始心慌,而且,洛公子求平安符一直没回来,宋小姐的面容和宋家的七小姐又相似,我才决定出城避一避的。”

宋家杀女讨好洛家的事,在很多人眼里是秘密,对于他们来说可不是。

夜晚出城盖著红布贴著喜的棺木,可瞒不住他们的眼睛。

宋荞懂了,这是超绝第六感,理解,这种人是有的,她也见过。

超绝第六感加上自己的聪明,确实能规避很多危险。

石观海看宋荞居然不惊讶的样子,心下微松,毕竟,能预感危险并说出的人,在很多人眼里,是扫把星的。

是不祥之人。

石观海继续说:“我们的衣服也湿了,就找地方生火,后来,我听到了县里的巨响,看到了大火。”

“我想,我们不能当一辈子乞丐。”

“我第一次见宋小姐的时候,就知道宋小姐乃人中龙凤,卓尔不群,有经天纬地之才,一看就是要做大事的人。”

“所以,我们想跟随宋小姐,才特意厚著脸皮等在那里。”

宋荞轻咳一声,嘴角控制不住上扬。

她在现代,经常被人夸,什么天才啦,美女啦,她听着都无感。

但是,石观海的夸,特别不一样,这么真诚的样子,让她听得有点爽。

novel九一。com